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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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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醫醫師/江明哲
原刊於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會刊第5期
84年4月出刊

  醫學的領域已進步到了器官移植的時代,醫護人員克服了手術技巧的瓶頸,也克服了免疫學上的界限。從皮膚移植、眼角膜移植、骨髓移植到人類內臟器官的移植。人類的生命得以再延續,取得更好的生活品質。 

 生命不是人類自己能創造的,我們必須學習尊重生命的道理。因此,我們醫護人員的傳統職責就是救治患者至最後一分鐘心跳停了為止。但是隨著器官移植的醫學新觀念,我們醫護人員對於生命建立新的認識。個體生命的終止從心臟停止跳動往前挪至腦死的階段,也就是說,個體腦幹功能喪失後,就代表生命的結束。 

 雖然,字面上很簡單的就能敘述,但是如前所說的,生命不是人類自己能創造的,因此人不能輕易地宣稱生命終止。這也就是醫護人員面對患者家屬時,不能輕易宣告生命終止的心結。 

 器官移植必須搶在合宜的時機。否則器官損壞不能再使用。近日,國內醫學界宣導「器官捐贈」的理念,法學界也積極的配合。成功的器官移植必須在醫學、法理學以及倫理學上,互相配合。讓一個生命的終止,銜接在多個生命的開端,讓死者以及家屬得到尊嚴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