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心念一時偏差,致使鑄下大錯身陷囹圄。當我在看守所重刑犯舍房時,所見到的每一個人,身負的案件即使不至駭人聽聞也是轟動一時,共通特點是:每個人皆上過報紙頭條。
期間曾遇一位判處死刑的牢友,抽煙時皆把濾嘴拿掉,深吸一口便停止呼吸數秒,企圖將煙全部停留在肺部,勸他不要這樣抽煙很傷身體,他卻回答:寧願得肺癌病死也不願被槍決橫死。
也有一位牢友,在判處死刑確定後,卻開始戒煙茹素,問他只剩有限的日子為何還要戒煙茹素?他說:醫院已接受他包括肺臟在內的全身器官捐贈,因此他才戒煙茹素,想把清淨的器官留給他人。
如今,這兩位牢友皆已伏法往生。前者,帶著極度憤恨與萬般不願;後者,坦然面對用慈悲懺悔之心遺愛人間。
他們面對生命終結的心態形成強烈對比,不僅令我永遠無法忘懷,更對後者的作為,存有一份難以言喻的感動。或許是因為發生在自己身邊,而且又與兩個消逝的生命有關,所以感受特別深刻。
其實,在人生的整個過程中,每一時刻都存在著死亡的可能性,死亡是人最終的、也是無可移去的極限。然而,當曇花一現般的性命註定要走到終點的時候,是否我們對人生的貢獻就劃下休止符了呢?不知道這個問題你是否思考過?很多人都定睛在活著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做生涯規劃,才不致枉活一遭,然而很少人去深刻思考辭世之後的我們尚可如何延續我們有限的生命!
記得今年八月在中國時報看了一則感人的報導:一位在雲林國中當校護的吳梨雲女士,十年前因紅斑性狼瘡引起肺動脈高壓,只能靠呼吸器喘息,主治醫師建議做肺臟移植手術,只不過當時國內還無成功的例子。在媽媽不能丟下三個十來歲小孩而先離世的操心下,暗夜中她流著淚向老天祈求:「再給她十年時間,看著最小的女兒大學畢業,就沒有遺憾!」
由於器官捐贈者少,吳梨雲的治療機會幾乎等於零,當時她就讀正心高中的兒子,從生物課得知,人只要有一半的肺就可存活,於是決定捐肺給媽媽。就在登記換肺的第廿二天,奇蹟似的接到醫院電話:「有人捐肺,比對結果最適合的人選是吳梨雲!」
手術在極困難中進行了十三小時,原本連醫師也不看好,在無菌室經過一天一夜正打算放棄時,也許是母愛感動天,吳梨雲奇蹟似的手術成功,成為全國首例紅斑性狼瘡換肺成功者。
滿懷感恩的她,在換肺成功後,舉凡施棺、捐病床、舖橋造路,從來不落人後。並在二年前立下了遺囑,表示虧欠社會太多,無法再替社會服務,只剩臭皮囊,願將軀體捐給兒子就讀的中國醫藥大學當大體老師,希望可以救更多人!
今年六月,她的小女兒大學畢業,時間剛好滿十年,吳梨雲卻因一場感冒離開人世。老天讓她完成心願,而她在最後時刻點燃一盞小小的愛心燈,讓愛在世間延續。
由上故事,令人想起當年史懷哲先生在非洲黑暗大陸行醫,真正能救活的人,相對於整個黑暗大陸只算是滄海一粟。但那種悲天憫人的精神,如在黑暗大陸燃起一盞燈,燈光雖微弱,卻足以鼓舞多少人的善心。而每一個器官捐贈者也同樣的像在黑暗人世點燃一盞善念之燈,一盞燈光當然微不足道,但若能鼓舞更多的善念,一盞一盞的燈點起來終成光明世界。
追求永生一直是人類內心最高的渴望。然而形體終將毀壞,自有人世以來終究難逃一死。死亡是無法在人生道路上避免的,而器官捐贈在人死後,讓自己的形體以另一種方式在塵世繼續存活下去,雖然只是將有限的生命作進一步有限的延伸而已,但是這種對人世的大愛,對受贈者、受贈者家屬及其親友,皆能在其心中播下愛的種子。
親愛的朋友們:每個人對於生命的詮釋方法各有不同的選擇;對於器官捐贈每個人亦有不同的見解。「心念」轉個彎讓所有生命更豐富,是我對器官捐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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