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大會: 行使本會章程第十三條規定之各項職權
-理監事會: 分別行使本會章程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規定之各項職權
--理事長: 行使本會章程第十六條相關規定之各項職權
---祕書長: 行使本會章程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之各項職權
- 1.秘書
- 負責會務行政+聯繫事宜
- 2.會計
- 負責協會所有款項進出事宜,並協助活動及各項行政
- 3.企劃執行
- 協助擬定並執行會務年度活動企劃。
- 4.志工團隊
- 4.1.電腦志工
- 協助協會網站建置與維護,並支援電腦資訊相關疑難處理
- 4.2行政志工
- 協助文書、美工、月刊與器捐卡登錄寄送等行政事宜
- 4.3活動志工
- 協助協會活動之進行與宣導器官捐贈及生命教育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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