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如時序中的四季,可以各展其美;但是你若足不出戶,可就什麼都體會不到了! 在我們人生旅途中,有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那就是我們終究要歷經死亡。 也正因為我們的生命終究都要過去, 所以我們更要好好把握這有限生命,好好的認真活著。 然而,當曇花一現般的生命注定要走到終點的時候, 是否我們對人生的貢獻就劃下休止符了呢?不知道這個問題你是否思考過?
很多人都定睛在活著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做生涯規劃,才不致枉活一遭; 然而很少人去深刻思考辭世之後的我們尚可如何延續我們有限的生命! 我的身上,除了電話卡、健保卡、信用卡之外,還有一張『器官捐贈同意卡』。 這張器官捐贈同意卡是經過我與家人同意, 願意在我生命結束之後,將我可用的器官捐贈出來。 我相信未來這些器官必會對我所不認識的人有莫大的助益! 同時,在我的生命旅程中,我不僅活著的時候能為社會盡一份力; 就在死後,我仍能為生命盡一份力!
捐血一袋救人一命;同樣的,器官捐贈,一樣能救人一命!
孫越
古人有云:「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把這句話應用在生命上, 就是再美好的生命,如果一個人獨享,總不免幾分孤單。 生命的樂章中有多寶藏。值得與人分享,例如:
一、分享時間:對於生命的詮釋方法,每個人有不同的選擇, 對於器官捐贈,每個人亦有不同的見解。 「延續並讓他們有更豐富的生命」是我對器官捐贈的看法, 您可以讓生命平淡,同樣您也可以讓生命更為璀燦。 遺愛人間,這是一種無怨、無悔、無私的選擇, 希望你、我一起讓生命永遠生生不息,讓愛在世間延續。雷德莎修女說:「我們無法成就許多大事,卻能以大愛成就許多小事。」 擔任志工,就是與他人分享你的快樂,讓自己快樂,也讓別人快樂。二、分享金錢:俗語說:「君子以財發身,不以身發財」,錢財是身外之物,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能夠拿出錢財與人分享,既是助人,也是樂己。三、分享身體:捐血是我們提倡的愛心活動之一除了可以促進自身血液新陳代謝之外, 更可因捐血一袋,而救人一命;說不定當自己走在街上時,身旁經過的那個人, 身上就流著自己捐出來的血。這樣「血脈相連」的分享, 是我持續捐血一百多次的原因,也是一種延續下去的動力。四、分享生命:這是最高層次的分享, 其代表作就是器官捐贈。英九在八十二年同意捐贈器官, 並持有器官捐贈卡(號碼:022103號), 長期以來一直推動此運動,並大力主張於駕照上闢一欄註明同意捐贈器官。 目前中央雖未落實這項理念,但是我還將繼續爭取。
馬英九
追求永生,一直是人類內心最深沈的渴望。 然而形體終將毀壞,自有人世以來,多少帝王追求長生不老, 但是擁有塵世的一切榮華富貴,終究難逃一死。 因死亡是如此的無法避免,宗教因而產生。 以天國、輪迴、來世等等不可知的東西,來彌補人類追求永生而不得的缺憾, 但總是讓人覺得還是缺少了一點什麼似的,不夠完美。
器官捐贈,在人死後,讓自己的形體,以另一種方式在塵世繼續下去, 雖然只是將有限的生命,作進一步有限的延伸而已。 但是這種對人世的大愛,對受贈者、受贈者家屬及其親友, 皆能在其心中播下愛的種子,日後可引起更大的善果。 佛家說:無相佈施。真正的佈施行善,心中並沒有執著於因果, 認為我今日做善事,他日一定會有福報。 其實行善就是行善,心中歡喜甘願便是,那有其他期望。 對於捐贈器官的死者而言,再多的讚譽,甚至金錢補償,死者已矣,又有何用處? 至於積功德,福蔭後人,更是天曉得。因此器官捐贈, 可算是行善的最高境界『無相佈施』。
當年史懷哲在非洲黑暗大陸行醫,真正能救活的人,相對於整個黑暗大陸, 只算是滄海之一栗。但那種悲天憫人的精神,如在黑暗大陸燃起一盞燈,燈光雖微弱, 卻足以鼓舞多少人的善心。每一個器官捐贈者也同樣的在這黑暗人世, 點燃一盞善念之燈,一盞燈光,當然微不足道。 但若能鼓舞更多的善念,一盞一盞的燈點起來,終成光明世界。 因此器官捐贈,以個人有限的生命,因為對人世的大愛, 而在人世點起一盞善念之燈,藉著薪火相傳,成就光明世界, 而使生命最後作了無限的延伸。
柯文哲
身為外科醫師執業多年的我而言,最感欣慰的事, 莫過於見到每一個生命充滿希望的活著。
世間,每個人的生命,皆有一定的課程。 當課程結束後,生命亦將終止。然而,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 有形的肉體生命並未因『腦死』的冷酷宣告,就此終結。 『器官捐贈』不僅提供器官移植患者獲得重生契機, 更是腦死患者延續生命唯一的途徑。
器官捐贈宣導,行之多年。國人對器官捐贈的觀念,漸能接受。 然而,每年真正捐贈器官者,又有多少? 每年約九十餘例民眾捐贈器官。接受器官移植者為一九一人。 但是對於台灣現今約三萬名器官衰竭病人,特別是, 急切等待器官移植患者約五千多位而言,真是望穿秋水。
與歐美先進國家相較,為何台灣器官捐贈人數仍偏低? 傳統習俗,家人往生後,『全屍』觀念所致。 唯恐器官摘除後,對後代子孫及往生者投胎轉世,皆有負面的影響。 當然,『意外』對家人造成的震攝、憤怒、恐懼等情緒, 是突如其來且無法立即承受的衝擊。 能真正『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需要偌大的勇氣與天人交戰般的掙扎!
有太多的不捨與假設,在家人『腦死』宣告剎那湧現。 願將個人對親人不幸的不捨化為大愛,願意發揮佛陀行菩薩道, 捨身割肉救助眾生之無我情操,方能成就世間大愛。
當一個人,立誓於自身『意外』發生,卻無法挽救時,願捐出器官, 讓自身化為無數新生命;當家人因『意外』,經醫師腦死判定後, 且在檢察官同意下,願慨然捐出器官。 不止腦死患者的生命因而延續,接受器官捐贈者生命, 勢將於垂死掙扎、引頸企盼後,獲得重生。 多少瀕臨殘破的家庭,因此重新點燃生存的火炬?
縱使,生命已至終點。淚水在崩潰中決堤。 如果,在生命遞嬗的抉擇瞬間,看透生命,能以另一種形態, 生存於天地間。黑幕籠罩的夜裡,一抹耀眼的光芒,必劃破天際。
感謝每一個捐贈者的愛心獲得永恆, 祝福每一位受贈者獲得重生並迎向這美麗世界的新生活。
吳志雄
一個人要盡可能的為別人付出,才會平安、喜樂。 我的大舅吳奕璋因為腦死,而把他的器官捐贈出來, 造福了二十多個垂死的病人,他的精神真是令人敬佩。
大舅以前是蛙人部隊中壯碩的蛙人之一,退伍後,從事兔子培育的工作, 養了許多白白胖胖的兔子。那一天,他因為怕兔子會熱得受不了, 於是爬上屋頂安裝灑水器,一不小心,從屋頂摔了下來,就這樣造成腦死的悲劇。
外公、外婆和媽媽原本捨不得捐出舅舅的器官, 但是看到許多與死神搏鬥的病人,大舅正是他們最後的希望。 媽媽只好忍痛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把舅舅的器官捐出去救人。
之後,外公、外婆接二連三的接到許多好消息, 那些接受大舅心、肺、肝、腎…..等器官的病患,手術非常成功, 他們因為舅舅而有了新生命。外公、外婆不但欣慰, 更因為舅舅救活那麼多的生命而感到高興。 從此,媽媽也加入提倡「器官捐贈」志工的行列。
我們為大舅能捐出有用的器官而引以為榮。 連我自己也簽下了「器官捐贈同意卡」, 而且開始懂得為了家人更保重身體,更保護自己。
舅舅走了,我們雖然難過,但是一想到他的心仍然和我們一樣跳動著, 他的肺和我們一樣,仍然呼吸著新鮮空氣,他的腎仍然正常的運作著, 他的眼睛仍然一眨一眨的看著這個美麗的世界,心中就充滿溫暖。 他的生命,因此而延續直到永久,他的精神永遠活在我的心中。
韓奇運
小晶--我的愛女,23歲, 才剛剛踏出腳步準備探索未來、完成人生的夢時, 怎麼也想不到時間對她竟是如此的殘酷無情奪了她的生命,也帶走了歡樂。 從發病到捨身也只有短短數日,我們實無法相信你竟會先離我們而去。 青春,不是每一個人成長階段自然不過的事嗎? 為什麼遺忘了你呢?你來不及享受屬於你這個年紀應有的青春年華就匆匆離開了我們, 讓我們全家尤其是疼愛你的爺爺措手不及,至今想起心中仍有無限的難捨與思念。
小晶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師大附中畢業後, 以資優生保送台大, 又以優異第一名的成績考上台大研究所; 身為父母的我是多麼為你感到高興與驕傲, 只是這一切都隨著你的離去而成了我們心中傷痛的回憶。
那陣子你在中央研究院跟隨指導教授做實驗研究,你是那麼的意義風發, 你兢兢業業學習的態度甚受老師同學的讚許。怎麼也沒想到意外來得如此突然, 同學說那天你正在吃中飯時,突然感到手腳發麻,緊急送醫急救後,卻沒有再醒來過。 你一向最體貼爸爸,也常常跟爸爸說知心的話,我們不是還有好多話要說嗎? 你是我唯一的掌上明珠,像顆晶瑩惕透的鑽石,突然間掉落地上,摔成碎片, 重重擊碎了我的心,讓我痛不欲生。
住院就醫期間我天天守候在你的床邊,在你耳邊呼喚你的名字, 多麼希望你能眨一下眼、動一下手指告訴我你聽到了。
當醫院人員向我提起器官捐贈時,我是多麼的傷心難過, 但經過這些日子也清楚你的病情,心中有了準備,我們雖然難捨對你的感情, 不想損傷你的身體,但想到你生前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經常捐血, 不時在生活中實踐化小愛為大愛的精神,應該也樂意如此做。 在經過家人商議及徵求86歲爺爺老人家的同意後,決定捐獻出愛女全部器官, 讓那些急需的病患能早日重生。
想起當我們答應捐贈時,仁愛醫院的一位護士感動的一直向我們道謝, 雖然受贈者不是她, 但是她道盡了許多人正在生死邊緣等待器官移植。小晶雖然你犧牲了, 但卻成就了那些在生死邊緣掙扎的人, 我們全家都為你感到驕傲。
就如聖經記載一粒種子不落在地上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能結出許多粒來。 雖然我的女兒只是小小的一粒,希望藉這樣的捐贈能救活更多的人。
感謝上帝給了我一位天使般可愛的女兒, 善體人意、孝順父母、能彈琴唱歌天賦優異, 陪伴我們度過23年的美好歲月。 如今想像女兒好像到天國留學,與主同在,而她的身體仍能極有意義的生活下去, 我心中感到無限的寬慰。
在此感謝住院時醫生、器官移植小組、社工人員的關懷與照顧、 教會弟兄姊妹的禱告、同學、同事、親友的安慰支持, 協助我們走過那段傷心混亂的日子,同時也敬佩其他捐贈者家屬及未來捐贈者的勇氣, 雖然會經過許多波折,我們仍需努力的突破, 有什麼比救人更重要呢?有捨才有得,誰知將來會如何, 我們該互相效力使每個人都得益處,為器官捐贈盡份心力。
吳宗信
總有一天,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
總有一個時候,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那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器官拿出來,幫助別人延續他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給一位從來沒有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給一位面臨心臟衰竭、飽受病痛折磨的人;
把我的腎,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
用我的筋骨、神經,讓跛腳的孩童行走;
燒去我的殘骸,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
如果必須埋葬什麼,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將我的罪歸還魔鬼;將我的靈交給神。
如果你要懷念我,請與我一樣:讓我們都永生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