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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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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腦死

一、腦死是什麼

臨床所謂的「腦死」即是生命結束,視同死亡。是指生命中樞—腦幹壞死,導致呼吸完全停止及器官逐漸敗壞。

由於近幾十年醫療科技的進步,腦死病人可以藉由呼吸器及藥物來暫時維持人體的呼吸和心跳、血壓等生理功能,但仍然難以超過兩星期。一旦除去呼吸器,腦死病人無法自行呼吸,心跳亦隨之停止。

正常人的生理結構,為了保護腦部,頭顱是堅硬無法擴張的。當頭部受傷時,例如出血、腫瘤、外傷,就會腫脹,一如足踝受傷踵起來。因腫脹導致的膨脹使顱內壓上升,壓力上升到某個程度,血液就無法到達腦部,造成腦細胞得不到足夠的血液和氧氣而壞死,腦細胞是不能再生的,一旦腦死,再高明的醫術或高貴的藥物,也無法使其恢復。

二、造成腦死的因素

1. 頭部外傷:例如車禍、墜樓、槍傷等。

2. 腦部病變:例如原發性腫瘤、顱內出血等。

3. 其他因素:例如腦部缺氧、心臟麻痺、藥物中毒、溺水等。

三、植物人不是腦死

植物人是因為腦部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是沒有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語言能力,但可以有臉部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不能捐贈器官。植物人於臨終時,經醫師評估其組織良好,可捐贈骨骼、皮膚、眼角膜、肌腱、心瓣膜等組織。

四、判定腦死之步驟

由衛生福利部認可之腦死判定相關研習證明之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內科、外科、急診醫學科、或麻醉科專科醫師、小兒科專科醫師二名和病人之原診治醫師共同參與;但三歲至十五歲之對象得由小兒科神經科醫師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