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經註記於健保卡之器官捐贈意願屬「具法律效力之同意」
不管您曾經透過哪些管道簽署器官捐贈,
如果您因故欲撤除器官捐贈意願註記,
請於本頁下載列印【器官捐贈意願撤回聲明書】
填寫後郵寄書面資料至本會
感謝您!
器捐意願撤回聲明書.docx
器捐意願撤回聲明書.pdf